自己的肉?
“那也有可能是在凶手逼迫下…………”一名警察提出了意见,但说着说着,就不说了。
凶手给被害人一把刀,让他切自己的肉?
被害人不会反抗么?
“被害人身上没有被捆绑的痕迹,注意,是没有丝毫的痕迹,这意味着,在死前,被害人一直处于人身自由的状态的概率很大。
另外,在带回来的物证中,厨房的调料罐里,燃气灶上,都出现了死者的血渍以及指纹。
在死者家里的东西上,出现死者的指纹,是很正常的一件事,然而,除了那把警察赶到现场时嫌疑人陆某手中拿的那把刀上,厨房里其他器具上,都没有出现陆某的指纹。
陆某已经拿着刀等着警察来了,而且一开始也承认是自己杀人的,所以,在这里,陆某没必要去进行指纹的清理,他没有这个动机,且他是怎么办到的,只是单纯地剔除自己的指纹却保留了被害者的指纹?
所以,我认为,被害人是切下自己的肉,再亲自进行了烹饪。
最后,根据在冰柜上的指纹检测,发现在冰柜两边的内侧,有很清楚的被害人指纹,大家可以看这张图,我尽力地依照指纹的方向和细节做了进一步地处理,以此推测出被害人当时的动作。
经过我的推论,被害人当时是自己主动地进入冰柜内部的,而且,我们虽然在冰柜的外部提取到了嫌疑人陆某的指纹,却没有在内部发现。
上午通城市区刑警队的同僚送上来一份新的证据,初步证实,无名尸体中序号f的夏春花死者,是在2016年遭遇此案被害人罗某杀害的。
综上,我得出的我的结论是,被害者罗某,就是这连环杀人案的真凶,而现在的嫌疑人陆某,并不具备杀人的动机。
陆某年纪大了,可能是因为他从小姐那里重新回到案发现场找手机时,发现了死者的尸体,精神上受到了刺激,产生了幻觉。”
“你是想让我们向公众通报,是死者自己割下自己的肉,再拿自己的肉炒菜,再和陆某一起吃饭聊天,等陆某走了之后,死者再自己躺进了冰柜里,死去了?
陈警官,这样子的通报,你认为公众会信么?舆论会信么?我们警方,又该怎么去向社会交代?”
“我们是警察,不是会所门口的领班。
我们只需要对我们头顶上的国徽交代,对我们所发现的真相交代!”
陈警官关闭了投影仪,继续道
“现在,我建议因证据不足,撤销对嫌疑人陆某的起诉,在本案中,陆某很可能是一个受害者,连环杀人魔把他骗到自己家里是为了做什么,不需要做过多解释了吧?
而我们,
却把真正的受害者,关入了看守所这么长时间,陆某已经承受过一次精神伤害了,若是因为我们的看押导致陆某的病情恶化,
这才是我们警方应该想着去交代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