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差不多了多,但是现在那些超级英雄大部分版权都还在漫威公司手里,不过作为商人,特别是面对精明的投机客罗根,李均做戏还得做全了,假装碍于传奇般的老爷子面前,还是将价格提升了一点。
然后那家伙同意了。
罗根感觉脸被打了一般的痛,这对方还是让步勉强同意成交,自己这是同意也不是不同意也不是,因为这足足少让他赚五千万美金啊。
看在这五千万美金还是老爷子争取来的。
须不知是斯坦李老爷子将他卖了。
但是罗根别无选择,他的前半辈子都是在投机抄底公司,他比任何人都更加知道商业巨舰的沉没,向来都不是很迅速的给击垮了,很多公司都是缠身的债务和官司之中被拖垮,逐渐变成一头死去的大象,被逐一肢解,或者被别人吞食掉。
漫威公司如果继续在自己手里,那就回变成一头死去的大象,所以不如趁现在活着的时候,卖出一个好价钱来。
至于拍电影,他不愿意再去砸那个无底洞了,华纳拿下dc漫画,也拍了电影,但是超级英雄是需要大制作的,华纳制作的超级英雄蝙蝠侠都亏了。市场上每年那么多电影,绝大部分
电影都是血本无归的现在漫画英雄市场各方面都不景气,因为市场的偏好过世了。
漫威漫画没有在以前时代那样得到人们的共鸣,当初创作《美国队长》的时候,正值四十年代,也就是二战时期,美国与岛国也在打仗。于是乎,美国队长就在漫画中疯狂的手撕鬼子、干翻元首,将岛国狠狠地踩在脚下。由于担心岛国会报复,纽约市长甚至一度将漫画主创作者们列为了重点保护对象!
罗根没想过让超级英雄适应时代,以新时代来定义这些超级英雄角色,而是觉得这些超级英雄统统都过世了,失去了他们被创造出来,在当时时代的意义。
罗根的放弃,加上斯坦李德从中协助,李均跟罗根达成了收购的主要点,接着是双方财务,法律,业务人员展开了对收购细节的讨论。
李均和罗根现在只是坐着,对面地互相打量着对方。
罗根拿出身上的雪茄。
“来一根?”
李均摇头,虽然他现在也有自己的烟草公司,但是他自己并没有抽烟,上一世,李均没抽烟这一世可是想要活得长久一些,他要享受更长时间的生活,所以,这烟不沾,尤其是雪茄,刺激是刺激,但是尼古丁的含量太高了,比香烟要高得多。
“华夏李,你那个助理不错,她的名字叫安琪儿吧,真是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