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8章 追根溯源(3 / 4)

买宋 参见大总管 2755 字 3个月前

通过派遣“佐贰”,掌握承审权和对土司的各种限制,已将土司的权力大大削弱,为改土归流扫清障碍。

关于“改土归流“的目的,李世愉则认为,在政治上,清统治者要削除地方割据势力,稳定地方,巩固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在军事上清统治者要争取战略要地,进而控制西南地区,巩固国防,在经济上,要从西南各省获得更多的利益;在思想文化上,清统治者要以汉族的传统观念影响西南各民族。

关于“改土归流“的措施,李世愉认为,就雍正朝五省改流的总体情况可归纳如下善后措施:

1、对革除土司的处理,清政府只是对个别罪恶昭着而又抗拒朝廷的土司处以重刑,而对绝大部分土司基本上采取了怀柔政策。

2、慎重选用流官;3、查田编赋,实行保甲制度;4、对各种旧制陋规的禁革;5、对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开发。

关于“改土归流“的影响,李汉林认为,清代改土归流对西南各民族文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认为文化变迁是一个逐渐的过程,在变迁中不断吸收、消化外来文化,丰富发展本民族文化。

而本民族固有的文化因子,有的因功能消失而被淘汰,有的功能发生了转向。

因此,认识了解一个民族文化的变迁历程,要从多层次、多角度加以分析,所以这是一个非常值得探讨的问题。

包括日本东洋大学的谷口房男教授对壮族土司制度也进行过系统的研究,发表过广西土司制度考察、土司制度之我所见、日本的壮族史研究动态等论文。

所以作者菌在吸收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收集了许多这方面的资料和研究,力求给大家比较详细的科普一下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首先,就是我国历代中央政府对少数民族地区特殊管理制度。

一是这种羁縻政策溯源,就像开头所说,我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历代封建中央王朝在对少数民族进行政治统治和行政管理时,因时因地的采取不同的民族政策,羁縻制作为其中重要的一种民族政策在中国古代史的进程中自身也不断的发展变化。

就连马克思在《资本论》中都说:“不同的地理环境决定着原始公社的不同生产方式”。

而中原王朝在生产力发展水平上高于周边少数民族,这就造成了两种不同的社会生产、制度管理模式,但是为了维护统一和边疆稳定,又不能使少数民族脱离中央王朝的统治,于是羁縻制度应运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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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治者针对边疆民族社会、经济、文化发展与王朝腹地的不平衡性,采取“修其教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的特殊民族政策,不变“其俗”,要“因俗而治”,不要求边疆地区在社会制度及政治体制上与中央王朝保持高度一致,而边疆少数民族则要承认中央王朝的统治并有一定的自治权,这样中央王朝可以达到对边疆地区形式上的控制,这种民族政策被称为“羁縻制”。

而羁縻思想源于先秦的“五服制度”,据《国语·周语上》载:“先王之制,邦内甸服,邦外侯服,候卫宾服,夷蛮要服,戎翟荒服。甸服者祭,侯服者祀,宾服者享,要服者贡,荒服者王。”

此“五服”就是少数民族或是各小邦国向中原王朝朝贡,表达臣服之意。

简而言之,就是“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传统统治理念。

“五服制度”后演变成“六服制度”、“九服制度”,其内容本质没有变化,但对各服的贡奉规定也愈发详细,以期达到“近无不听,远无不服”的统治效果。

其次是从武力征服到“和亲”政策。

确实,大家都知道,两汉是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