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8章 去其糟粕取其精(5 / 5)

买宋 参见大总管 3175 字 3个月前

就更加严重。

在清代近270年的历史上,举人、进士反叛朝廷者几乎没有。

成为统治者附庸的科举士人,很难正常履行知识分子批评政治、维护社会公正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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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科举考试,士人还结成盘根错节的宗法性关系网。

清代乡会试的中式者,对主考、房官称座师、房师,自称门生;后对本科的监临复试、朝考、殿试的阅卷官员,也无不认为师生。

童生县试府试的案首对于府县官,入学生员、岁考取列优等因而补廪补增的生员以及拔贡优贡,对于本省学政也无不认为师生。此外,乡会试同科录取的士人互称同年;对于同年的父亲、祖父,称年伯、年太伯,自称年侄、年再侄。

通过这种关系网,士人互相攀援,结党营私,党同伐异,是导致当时政治腐败的一个重要原因。

不过,我们今天回首来看科举制度,也可以发现它的某些积极意义。

首先,它为社会树立了尊重文化知识的价值取向。

在科举制度下,“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其轻视体力劳动和社会实践的倾向固然不可取,但它反对“读书无用”的痞子哲学,引导人们学习书本知识,是值得肯定的。

其次,在科举制度下,稍具经济能力的农工商子弟都可以通过参加考试进入官场,“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低层社会人士因此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而进入中上层社会。

这种社会纵向流动渠道的畅通是吸收民间人才参与国家管理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条件,清代科举制度在这方面的经验可供借鉴。

第三,作为官员资格的考试制度,科举制度是现代公务员制度的前身,近代西方的文官考试制度正是在吸收借鉴明清科举制度的基础上建立的。

所以,即使在今天,我们要建立法制化的公务员制度,清代科举制度所体现的平等精神和某些具体做法,仍有借鉴意义,所以只能说有利有弊吧,咱们现在所需要做的,就是去其糟粕,取其精华,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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