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很好奇,她为什么会选择卧底这条路?而且她那么年轻,当然,他也年轻。但是拿一般人来讲,这个年龄阶段才刚出大学踏入社会不久,很多人甚至是迷茫的,可她却能如此坚定地走上这么一条险象环生的道路,这需要何等的心智?
刚这么想,他又忍不住吐槽自己,孟一荻是一般人吗?
想到这里他不禁摸了摸自己的脸,有些疼。第一次见面她留给自己的凶悍印象,那可不是一般的深。
不过,他对她还是好奇。
尤其是想到她不仅是卧底,还在毒贩子里爬到了头目的位置,又在那种危险的条件下戒了毒,他就忍不住称她一声好汉。
换做自己,未必能够撑下来。
单从这一点儿而言,明琛就佩服死她了。
可她这么厉害,带着他从毒贩手里逃脱,九死一生,堪称英雄,而她的家人却连她是警察的这件事都不知道,难道说是因为卧底身份不能让家里人知晓吗?还有,她和她家人的关系,似乎一言难尽。
想到她的家人,他不禁想到宋昳口中提到的她妈妈,f省前刑侦总队的总队长。而他父亲这边打听到的,孟一荻是烈士的孩子,所以……孟一荻的妈妈是烈士,她已经牺牲了?
这样的话,孟一荻当警察是不是和她妈妈有关?
这也是她这么年纪轻轻就如此心志坚定,并且义无反顾、无所畏惧的选择警察这个职业,甚至去当的卧底的原因?
明琛有理由相信,烈士的鲜血在她体内流淌,她必然继承了其母的正直和血性,就像他昳姐继承了干爹的衣钵一样。
那么她又为什么要偷藏si卡呢?
他不禁朝她看过去,正好这时候孟一荻吃完面条抬起头来,两人的目光对了个正着。
“你看着我干嘛?”
“啊?”明琛有种被抓包的窘迫,顿时挠了挠腮,笑容尴尬,见她拿着碗准备起身,他立即伸手抢过,“我来!”
孟一荻见他如此热情,也不好争抢,索性放开碗,随他去了。
明琛拿着面碗回了厨房,只觉得一颗心砰砰直跳,紧张到不行。
不就是问个话吗?他怎么那么怂?
“对了,这里的地址是多少?”一道声音突然插了进来。
明琛吓了一跳,手里的碗“咚”的一声就掉进洗碗槽里,他扭转头去,就看到孟一荻拿着手机倚靠在厨房门边,正疑惑地看着他。
紧接着,他顺着她的目光低头看向自己,恍然发觉什么,连忙把撸起的袖子放了下来。
只是这欲盖弥彰的行为,反而印证了孟一荻的猜测。
“我咬的?”孟一荻收了手机,朝他走了过来。
一瞬间,明琛觉得厨房都变得逼仄起来。
这时候,藏也没用了。
他叹了口气,将下意识背在身后的手拿出来。
衬衣的袖子有点儿紧,刚才仓促间他并没能完将袖子放下,袖子卡在胳膊上,遮住了一半牙印,还剩下一半露在外面。
即便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星期,但伤痕看上去依旧狰狞可怖,可想而知当初咬人的人下嘴是多么的凶狠。
明琛见孟一荻盯着他手臂,不禁觉得手臂有些烧,连忙说道“没事了,都已经快好了。而且要不是我……这是我自负造成的后果,真要论起来,也是我应该受的。而且——”
他抬起头,望向她的左臂,“你还为我挡了一颗子弹,我只是让你咬一口而已,比起你而言,我太轻松了不是吗?”
这时候,紧张的情绪早已被愧疚所取代,他专注地看着她,内心是充满感激的。
如果不是她,他或许早就死在毒贩手里,再也没有机会和家人团聚,是她救了他的命。
见他如此,孟一荻略微挑了一下眉,不禁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