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一十章(2 / 4)

了金色的泪水。

哗啦!金色的蛤蟆泪向臂鸽蚌涌了过去,金光飚射,戾气迸荡,吞噬这片空间。而在金色的泪水之中还藏着三粒观天珠,这三粒珠子也是金色的,所以很难被人察觉到。

可臂鸽蚌是什么人,他研究飞天蛤蟆一族很久很久了,对它们再熟悉不过。“有观天珠的气息传了过来,虽然藏得很严实,终究逃不过我的眼睛。”臂鸽蚌的鸽子头冷笑道,那双小眼睛闪烁着寒光,觑定飞涌而来的金色泪水。

呼。

蚌壳之中,一条手臂飞出,拍向那道金色的泪水,将其拍散,同时将泪水里的三粒观天珠都给抓了出来。

“难看啊。”笔马温忽然想道,“胜利之枪的器灵,格局太小,这样的人不值得结交,若非他还有利用价值,我立刻杀了他。”厌恶,笔马温已对臂鸽蚌心生厌恶之情。

一旦生了厌恶之心,要向再改变笔马温的心意就难了。

咔嚓咔嚓咔嚓,骨头迸裂的声音响起。是蚌壳里飞出去的那条手臂炸开了。而三粒金色的观天珠,迎风就长,像是三个金色的太阳,悬在空中,哧哧哧哧哧!一道道金芒迸扫而出,贯穿虚空,刺向了臂鸽蚌的蚌壳与鸽子头。

哈啊!臂鸽蚌惊愕不已,“疯了,飞天蛤蟆你疯了吗。之前你只是蝌蚪,是我喂给你观天珠,让你成长为现在的样子,可你居然攻击我!呵呵,是我给了你仁慈的错觉吗。”

轰。蚌壳陡然阖上,可鸽子头还在外面,臂鸽蚌并没将脑袋收到蚌壳里的打算,刷刷,两道寒光自鸽子眼里扫出,斩向金色的观天珠。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同样的,蛤蟆要是不为了自己,难道还为了别人吗。”飞天蛤蟆冷笑道,“我之所以认你为主,还不是因为觉得无聊,因为你比我强。现在不同了,更强势的人出现了,他就是笔马温大人,我的心永远属于笔马温大人,老爷,你就放手吧,我还不想与你决裂。”

哗!一道金色的长流,迸射而出,将鸽子眼里旋出的寒芒都给撞散了。“你居然还有理了。”臂鸽蚌惊奇道,“脑子是好东西,然而不是所有的飞天蛤蟆都有,像是你就没有!”

臂鸽蚌本来就有些忌惮笔马温,再加上飞天蛤蟆又多次拿他们作比较,并认为笔马温更胜一筹。这无疑加重了臂鸽蚌的嫉妒之心。

“等我摄取了笔马温的基油之后,就将他杀了吧。”臂鸽蚌心想。“地池俊美的小鲜肉无数,我不会因为笔马温一个七等杂役就停滞不前。”

有时间的话,臂鸽蚌还想去一趟天池。

胜利长枪是守护犬龙一族的圣器,而犬龙一族又是帝狗族的守护兽,所以臂鸽蚌还没离开过目叶城,始终待在地池之中。所以他对外面的世界很好奇,命运石之门那么大,臂鸽蚌想出去走走。

嗖!

一道红色的长绳扫了过来,将胜利之枪给缠住了。

红绳显然是这座园子的主人祭出的,“臂鸽蚌,本座收了胜利之枪,看你如何嚣张。”

呼!

红绳带着长枪向第一株千年老参飞去,而老参早已化为一尊道人,仙风道骨,宛如世外高人。啪的一声,千年老参所化的道人抓住了胜利长枪。“本座已经收了这杆枪,臂鸽蚌,还不下跪。”

这株千年人参叫做“千山”,他的弟弟叫做“暮雪”,两株人参都修炼了千余年。

“我愚蠢的欧尼酱啊。”忽然,暮雪冷笑道,“你还不将那杆枪放下,否则你马上就会后悔!”

“后悔,你在说本座吗,胜利之枪都是我的手中之物了。”千山哈哈笑道,“需要后悔的人是,暮雪。”

嗖!

又有一红绳甩了出去,劈向暮雪。

两个红绳都是千山的,而且他重新祭炼过了,将它们上任主人留下的烙印与禁制都给除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