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过恨山口,就是大马路。
大马路。
对普通人来说只是普普通通的三个字,一条普普通通的大路。可是,对大胡子来说,是施加了咒语的禁符,是画地为牢的界限,是勇气和亲情的抉择。
一步是生,一步是死。
进一步是地狱,退一步也不是天堂。
“哐——”
大胡子的脚步声音很重。
他一脚踩在石头路上,那些细小不够结实的小石头一不小心就被压的粉身碎骨。
哐——哐——他移动的步伐不快,但是每一步都力道千钧,像是踩在人的心坎上面。
嚓!
他站在了大马路的路面上。
这是一条石子路,没有柏油,也没有沥青,甚至连光滑的水泥路面都没有。
他只是一条平坦的由沙石组合而成的马路。马路的左边是恨山界面,右边也是一望无际的山林。那座山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叫做——美人山。
不知道有这什么样的典故,前人这么叫,后认也这么叫。
一边是‘美人’,一边是‘恨’,这倒也贴切恰当。
红颜薄命。美人不总是和恨连在一起吗?
大胡子停下了步伐。
他用脚轻轻的踩着这条大马路,心里感叹不已。
他像是一头困兽似的窝在这边多年,终于走出了这历史姓的一步。
那么多年!
那么多年!
“那么多年呵。”大胡子轻声感叹道。
他从肤黑牙白的花样少年变成了肤黑牙也黑的二逼大叔,其中的苦涩酸楚没有千言万语十万八万字又怎么能够说的清楚?
二十年啊。人生又能有几个二十年?
“哈哈哈,猎户的儿子,你终于出来了。我等你很久了。”一阵狂笑声传来,一个尖细的男人声音的黑夜里突兀的响起。
这笑声给人一种很古怪的感觉。就像是那人很努力的在装豪迈,可是笑出来的声音仍然干瘪无力给人小家子气。就像是中气不足,又像是豪气不够。
大胡子注视着对面的美人山,把手里最后一块染血的馒头给塞进嘴巴里咀嚼着。
馒头甘甜,带着鲜血的咸涩。不好吃,但是这种味道很熟悉。
“既然出来了。就别再回去了。”那尖细刺耳的声音再次响起。
然后,在晚风月亮地上的草山下的树的共同期待下,从对面的美人山里面走出七个小矮人——是的。七个。
可惜,没有公主。
当然,这些小矮人可没有《白雪公主》这个童话故事里面的小矮人那么纯洁善良守护白雪公主那么多年都没有一个人跑过去偷偷亲吻一下一直等到高富帅王子过来这小子可不会放过这样的绝色美女即便是死的他也要亲上一口——于是,人人赞叹的公主和王子幸福的走在一起。
什么是真正的[]丝?那七个小矮人就是例子。
白雪公主晕倒那么多年,不就是在等待一个吻吗?
这七个小矮人的身高都在一米左右,最高的也只有一米三。有男有女,有长发也有秃头,有一只眼睛,也有五官皱成一团像是一个被人踩了一脚的包子。
他们形象狰狞,眼神凶恶。穿着黑色的衣服,手里却握着刀子或者勾子之类的武器。
这些人,他们有一个可怖的名字,叫做杀人侏儒。
为首的是那个长头发的小矮人,和其它六人比,他的五官长的很正常,但是面相看起来却很苍老。穿着一身儿童版的黑色风衣,可是说话走路的模样却又老气横秋——即诙谐又诡异。
没有人知道他的名字,但是,大家都叫他侏儒之王。
因为这群人人不人鬼不鬼,专门做一些无法无天惨绝人寰的事情,所以,他们又被人赠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