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倒把,而且很容易催生与电影制片厂关联的交易人、故意弄虚作假中饱私囊——
如果允许的话,那万一制片方卖价5万的片子,中间商转手后再卖给制片厂,而制片厂里有个人收了中间商的钱,骗国家说“这片子值10万”。然后中间商就赚了5万、还可以从这5万里拿一部分给国营制片厂的拍板人当回扣。
因为任何艺术品,都是无法用严格客观算法来估值的。
名画、电影、书法、瓷器……这些东西究竟该值多少钱?计划经济是算不出来的。
艺术天生是洗钱和腐败的最佳载体,所以只能一刀切——只要赚差价,就不许买。任何想给艺术作品做中间商的人,只许赔本,不许盈利。
徐凌言简意赅地阐述了政策,最后总结道
“所以,我们国内只允许译制片厂直接问制片方购买版权。如果非要问二道贩子买,那这个二道贩子也不许加价,必须是按照他问制片方买时的原价卖给我们,甚至是亏本价。如果让二道贩子赚到钱了,那就是犯错误的。”
听了这话,马风、闻莺、顾敏、杨信四人,全部有些懵逼。
他们以为今天要白跑一趟了。
国家居然有这种政策?只许赔本不许赚钱?赚了钱就算犯法?
那还开放这个代理制度干嘛?直接让中间商去死不就好了?谁会来做必赔钱的买卖呢?
徐凌怕大伙儿理解还不透彻,就又拿他半年前引进的《追捕》,作为例子算了一波
“比如我买《追捕》的时候,该片制作成本折算成美元大约是200万,在曰本国内的票房大约是500多万美元,刨除分成后(制片方发行方院线按433分成),只能算是略赚。
因为曰本国内成绩就不好,所以海外买断价也比较低,当时日方开价10万美元,最后厂里一边砍价,一边找了个愿意赔本做好事的曰本中间商,实际只花了5万美元引进……”
(注按照最后国内3000万人民币的票房而言,这是很赚的,制片厂可以分到120万美元,相当于25倍的利润。
但当时国家缺外汇,所以只看到‘白花掉了5万美元,却只在锅里赚中国人自己的钱’,因此经济上的创收并没有被表彰,觉得只是左手倒右手。那时候只有赚洋人的钱才光荣。)
听到这儿,胆子颇大的马风鼓起勇气,提出了自己的疑问“徐老师,按您的说法,当时引进《追捕》,是有一家曰本中间商主动出来承担了亏损?才促成了这笔交易?”
徐凌肯定道“没错,是一家三井财阀下面的非营利性机构,文化宣传性质的,以8万美元从大映映画手中买下了该片在大陆的买断版权,然后亏了3万美元、以5万美元卖给我们厂的。”
马风不解“那那家曰本机构是国际注意战士不成?千里迢迢跑到中国来只为了亏钱?”
“他们是为了文化输出,好促进我们的开放和对日交流,为整个经济合作大环境造势。”顾骜打断了马风的问题,亲自回答了他。
徐凌听了之后,赞许地看了顾骜一眼,显然是觉得这小子眼光不错。
“文化输出?”马风有些没明白,显然他的脑回路还没跟上,只停留在纯粹算经济账面的程度上。
顾骜叹道“我觉得,他们的输出很成功。亏掉3万美元,却让3亿中国人去看了一部曰本的电影,知道曰本已经有了新干线、私人飞机、东京到处都是摩天大楼,还会改变一代人对曰本的看法。曾经我们的父辈眼里,曰本人只是残暴的鬼子,现在我们却看到了生活中的曰本人——从这个角度来看,你还觉得这3万美元亏么?”
马风和其他几个小伙伴都挠了挠头原来小鬼子已经进化到这样算账了……
而徐主任听了,则轻轻咳嗽了一声“嗯……那个,小顾同志,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