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是地球,梅国,只是年代不一样,这里是1969年的加州旧金山。
“靠,麻烦了。”
杨轩脸色不
是很好看,现在这个年代,计算机是发明了,但互联网才刚刚诞生,红后根据就没有办法连通互联网,除非去别人那边端口连接才行,但现在的互联网也才一个雏形,根本没什么资料可以查看。
如果是一个比较高级的世界,红后无论在哪里都能连接无线网络,要什么没有,网购,租房都是非常简单的事情。
但现在呢,自己就他妈剩个身体和一个死人头,难不成就这样上街?看了一眼脏兮兮的女孩,杨轩眼珠一转计上心头。
“小姑娘,能不能商量个事情?”
“你只要不吃我,想干什么都行!”女孩内心已经认定杨轩肯定是被封印的吸血鬼,不小心被自己给放出来,这下惨了,谁知道他什么时候要吃人,问题是吸血鬼只吸血,十几只胡狼连跟毛都没剩下,他比吸血鬼还恐怖。
杨轩无奈,语重心长解释道“我真的不吃人,难道你看不出来,我是一个人吗?”
“没有手脚,普通人早就死了,而且人也不可能把我抓过来。”女孩有点认死理,反正杨轩现在说了她都认为是撒谎。
“行吧,虽败你认为我是什么,你能不能帮我找个地方,我需要一个地方落脚。”杨轩提出了自己的要求。
女孩有点气馁,双手抓着衣服的边角把玩着“我都不知道怎么回家,我迷路了。”
杨轩对着周围感应了下“简单,我发现其实你并没有迷路,你可以尝试往左边走三公里。”
“你认识这里?”
“不认识,但我能感应到活着的生物。”杨轩一点都没有吹牛,但在女孩看来,果然是吸血鬼,一感应就知道哪里有活人。
经过杨轩再三坚持后,女孩脱下外面的淡蓝色牛仔衣把杨轩绑在自己的后背,朝着左边走去,让女孩奇怪的是,杨轩的体重出奇的轻,还不如自己的书包重。
十来分钟后,杨轩有点惊讶,没想到女孩还是练家子,脚劲不错,走那么时间只是气息散乱,并没有力竭的征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