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的郡主公主,也是能够娶回来的。”
冯氏这话,是说给她听的?
如今她们盛家,的确是破落世家,可日后,不一定就是破落世家?
冯氏这话,是狗眼看人低了。
秦家想要为秦墨娶郡主,公主,恐怕还没有那个本事。
如今的秦家,就守着祖上的荫封和家中的那块状元及第的金字招牌过活了。
若是没有祖上的荫封和家中那块官家亲自赏赐下来的状元及第的金字招牌,只怕这秦家,早已沦为这东京城里的落魄世家之一了。
既然冯氏想要为秦墨择公主郡主,那她就不妨碍他们,让他们自己去找去!
“秦公子,若是没有什么旁的事,我便先走一步了!看着秦大太太面上的模样,只怕是不欢迎我继续留在这里了。”
盛明玉话罢,放下车帘,让车夫开始启程。
她今日的目的,是去集市上看看那卖烧鸡的小摊,有没有出摊了?
这两日她让安心拿了点心私塾看明珏的时候,明珏便同安心念叨了几句,说是想要吃集市上的烧鸡。
今日私塾里的教书先生放得早,盛明玉早早就吩咐人,去私塾把明珏接了回来。
她亲自出来,给明珏买一只烧鸡。
回府之后,盛明玉把烧鸡交给了安心,安心亲自拿去交给了小厨房做饭的婆子。
因着过些日子明珏就要下场科考了,盛明玉担心明珏上火,到时候影响了科考,所以这些日子明珏的吃食,都以清淡为主。
以往明珏都进得少,如今晚饭添了一道烧鸡,说不定明珏能够多进些。
……
小厨房的晚饭做好了,盛明玉让安心带上,她亲自去书房看看明珏。
听见外头传来脚步声,明珏放下了手中的笔,正打算探出头去瞧瞧是什么人来的时候,只见盛明玉就端着一盘香气四溢的烧鸡,就走了进来。
“明珏,猜猜姐姐今日给你带来了什么?”
盛明玉故意把那盘烧鸡藏到身后就道。
明珏早就闻见了烧鸡的味道,不用盛明玉怎么说,明珏也知道姐姐今日带了烧鸡过来给他吃。
吃了半个月的水煮大白菜,水煮青菜,人都吃腻了,今日多了烧鸡,他一定要多吃几碗饭才行。
“姐姐,你不要故弄玄虚了!明珏知道你带了我喜欢吃的烧鸡过来!明珏想要吃,姐姐陪着明珏一块吃!”
明珏说着,目光投在了面前的盛明玉身上。
明珏清澈明亮的眸子里,满是高兴和欢乐。
看见她身后的那盘烧鸡,连眼睛都不会眨一下了。
真是个贪吃鬼!
“吃慢点,仔细噎着!”
安心还没有摆好碗筷,明珏就伸出手来,抓了一块盘子中的烧鸡腿,就啃了起来。
盛明玉见他吃得一副狼吞虎咽的模样,担心他吃了噎着,赶忙递了一盏茶水过去。
明珏一边啃着鸡腿,一边还不断舔着手指,吃的一副津津有味的模样。
“姐姐,先生这几日说我的文章,大有进益。几个同窗写的都是太学体,唯独弟弟的,和他们不一样。太学体太过于堆砌辞藻,引经据典,且典故生僻得很,一般人都不大懂得。想必官家对这样的文章,也看得腻了。若是我写出与旁人不一样的文章,说不定官家看了我的文章,会选我做状元爷呢。”
明珏一边说着话,一边又啃着手中的鸡腿,盛明玉怕他说快了,一时呛了,赶忙又让安心倒了一杯茶水出来,给他压压。
“珏儿想要做状元爷,只怕还得努力努力了。这状元爷,可没有那么容易就当上的?”
听了盛明玉这样说,明珏点了点头。
又伸出手,拿了盘中的一块鸡翅膀,又啃了起来。
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