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红白相混的脑浆,从培拉先生脑门中向外淌后,沈轻舞却在为鞋子质量不好而秀眉微微皱起。
接着,她抬起右手,啪地打了个响指。
然后,走过来的沈抗,就看到两个人从不远处的绿化带中,快马加鞭的跑了过来。
每人手里,还捧着个大纸袋。
等这俩人跑过来后,沈抗才发现这是两个男人。
身材很强壮,但穿着很褴褛,头发好像鸡窝,胡子拉碴的欧美流浪汉。
“老大,您的衣服。”
左边个头稍高点的流浪汉,飞快的看了沈轻舞一眼,就慌忙低下头,双手捧着的纸袋,却是更高了。
“嗯。汤姆,你说在去年差点把你腿打断的培拉,就是这个死人吧?”
沈轻舞嗯了声,却没去拿纸袋,而是解开了衬衣扣子。
她现在还穿着记者的套装,就是白衬衣,黑色包臀裙外加细高跟小皮鞋的。
“是,就是他!”
叫汤姆的流浪汉,瞪大眼只看了培拉一眼,就咬牙切齿起来“当年,如果不是他的授意,我怎么会妻离子散,流落街头,找他讨要公道,却又差点被他把腿也打断呢?老大,谢谢您能为我报、报仇。”
“所以呢,我是绝不会做那种明明是婊砸,却偏偏想立个牌坊的虚伪女人。”
沈轻舞说着,从汤姆双手捧着的纸袋里,拿出了衣服。
汤姆双手捧着的这个纸袋,银光闪闪还带有花纹仅仅看这个纸袋,就能确定它的价格,至少在三十美金以上。
能够用如此贵重的纸袋,所装着的衣服,如果不价值上千甚至过万的美金,估计很多人都会觉得是一种浪费。
流浪汉所穿的衣服,能价值几何?
就别说价值了,就算扔在垃圾箱里,除了被乞丐所关注之外,就不会被人多看一眼了。
可沈轻舞从名贵纸袋里拿出来的衣服,就是一身流浪汉才会穿的。
不但褴褛,而且还满身油腻和污垢。
用眼角余光偷看沈轻舞穿衣的汤姆,真想一板砖拍死这个败家女人。
沈轻舞的败家,是败她自己的家。
可这个败家娘们,却穿上了一身貌似比汤姆所传还要不如的乞丐服。
非但如此,她还在穿好后,抬手把秀发弄乱,又在手心吐了口水,在人行道满是尘土的护栏上擦了擦,又抹在了脸上造孽啊,活生生地造孽啊。
真想一板砖拍死你!
汤姆眼角直跳时,就看沈轻舞做了个扩胸动作,下巴抬起朝天惬意的叹了口气“唉,还是这身衣服穿着舒服啊。汤姆,你们先走,我还要和小侄子聊聊天。”
听到她的声音后,只想到处找板砖的汤姆,心中怵然一惊,立即从不该有的愤怒中清醒过来,意识到老大其实很可怕了。
培拉先生的尸体,还没完全冷却呢。
汤姆要是被老大发现对她不满后果不敢想象啊。
汤姆走出很远后,才抬手擦了擦额头冷汗,轻声问“弗拉斯,咱们老大的帮派叫什么名字来着?”
“丐帮。”
弗拉斯的记忆力还是很不错的“丐帮用英文来说,就是流浪者之家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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