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是秋季,山中的树木呈现了各种各样的颜色,有的清脆依旧,有的是火一般的红,有的是金灿灿的黄,还有的,只剩树干树杈了,叶子落得一片不剩。
山脚下有一条河流,在这里看不见,但江蓠确实知道的。
再次来到这个地方,心情十分复杂,景色很美,她却没有欣赏的闲情。
握了握肩上背带,整理了一番心情,抬脚朝着记忆中的路线走去。
她穿着一身轻便帅气的军绿色登山鞋服,背上是同款颜色的背包,里面装着压缩饼干、军刀、打火机、手电筒、酒精纱布望远镜等等一些列她能想到的东西。
要不是走得太仓促,应该还要做更加充分的准备才是。
那天在陵园跟厉司琛有了争吵之后,她便立马收拾东西买票了,一路飞机高铁的士换乘,足足用了两天,才终于又来到这个地方。
她要找到自己的尸骨,为了揭穿江诺那个女人,也为了证明给厉司琛看。
“哇,这里好美啊!”身边,有人高声感叹着,拿出手机不停拍照。
江蓠充耳不闻,自顾自地走路。根据记忆,那几座山似乎挺险峻,所以她得留存体力,说句话都懒得。
不过她不想说话,不代表别人不想跟她搭话。
一个女人拿着相机凑到她跟前,礼貌道:“小姐,能不能麻烦你给我跟朋友拍一张合照。”她努力扬起友善的笑容。
江蓠眉头蹙了蹙,还是点了点头接过了相机。
“啊,谢谢,谢谢。”女人连声感谢,跑到朋友身边撩起艳丽的长裙,摆着pose。
江蓠拿着相机,找了好几个角度,为她们拍了五六张照片。
拍完后,女人走过来拿回了相机,又笑道:“真是谢谢你了,麻烦你了。”
江蓠摇了摇头,继续朝前走。
女人的同伴凑了过来,脖子只往相机上顶,“让我看看拍得怎么样?美不美?”
两人一边慢腾腾走着,一边翻着照片。
“我腿有点短,不知道她有没有注意……哇,好漂亮!这是我?”
“啧啧,我也被她拍得好漂亮,技术也太好了,那女孩儿该不会是专业的摄影师吧?”
短腿女打量了一眼在前方闷头走路的江蓠,否定道:“不像,摄影师不应该随手拿着相机吗?你看她那样子,倒像是在低头数蚂蚁。”
“你拿着,”长裙女人把摄像机递给她,“我去跟她认识认识。”如果能交个朋友,让她一路上帮忙拍照,不就太好了?
她小跑到江蓠跟前,打量了她几眼,笑道:“哈喽,你是一个人来的吗?”
“嗯。”
“出来玩怎么不穿得漂亮点啊?”女人打量了她一身跟男装差不多的衣服,“好不容易来一趟,总要留点纪念嘛。”
江蓠摇了摇头,加快了脚步。
“诶……”女人被她这番举动给愣在原地,嘟囔道:“真是个怪人!”
一路上同行的,总共有十人,只有江蓠一个人目不斜视地像在赶路一般,很快就把其他九人甩在了后面,越走越远。
其实她也不是真的没抬过头,只是没人注意而已。每走出一段距离,她便会打量一下四周,注意风景的变换。
那些连绵起伏的大山,也随着她位置的不停变换,展现着不同的景色。
这里的风景要说美也是真美,要不让上辈子也不会巴巴跑来这地方被人谋害了。她反手探到背后,摸了摸包里的手机,随后又叹口气,打消了拍照的心思。
还是快点赶路吧,早点找打尸骨也好早点回去。时隔这么几年,想必她的身体早就变成一架森森白骨了。但现在的科学技术那么高超,应该能根据头骨复原出她生前大概长相的。
身后,欢声笑语与惊叹声还在继续